青岛格兰德中学、青岛格兰德小学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副职)职责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四)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的扑救。
四、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单位应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设置或者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及员工认真落实;
(三)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管理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按照训练计划,督促其定期实施演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重点监管;
(八)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都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九)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为评审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十)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十一)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有关情况;
(六)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六、微型消防站队员、专兼职消防队员职责
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本单位发生火灾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扑救;
(二)本单位以外的相邻单位或场所发生火灾后应根据群众报警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扑救火灾;
(三)了解掌握火灾现场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到场扑救火灾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四)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
(五)开展本单位的日常防火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除火灾隐患。
七、全体员工职责
单位员工应熟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掌握初起火灾处置程序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技能,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熟知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相应操作规程。
(三)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置位置,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
(四)熟悉本工作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位置及逃生路线,会组织和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五)针对本工作场所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六)发现火情时,应立即通过火灾报警按钮、电话等方式通知消防控制室,并拨打“119”电话报警,使用就近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同时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八、责任责任划分
(一)青岛格兰德中学、青岛格兰德小学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高福生
副组长:赵桂华、周晓琳、魏钊
组 员:栾港、丁娜、张蕾、李红蕾、马德强、各学部(处室)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高福生(执行校长)
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赵桂华(中学部校长)、周晓琳(小学校长)、David Rath(国际部校长)、魏钊(执行校长助理)、马德强(安全主任)
3、各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班主任)
班级班主任是本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处室长是本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5、专用教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专用教室教师是本专用教室负责人
6、消防栓、灭火器管理人员
马德强
青岛格兰德中学、青岛格兰德小学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区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为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而努力。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安全工作架构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福生
副组长:赵桂华、周晓琳、 魏钊
成 员:李红蕾、栾港、丁娜、李程、张蕾、马德强、王瑜、傅蓉、王晓兴
2、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高福生(统筹全校安全工作)
各学部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学部主任(分管各责任区域内的安全工作)
(二)统一认识,层层落实:
学校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的各种文件精神,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意义,并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做好安全工作。为确保安全工作人人抓,学校将与各教师、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权明确到人,建立多层次的安全工作机制。
(三)建立制度,做好管理:
为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学校根据实际制订各项制度及工作预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同时要求安全工作具体专人抓,做好过程管理,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及时整改。
(四)开展多种活动,配合工作:
结合安全教育月、教育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结合少先队活动开展各种主题的安全教育,结合安全课和各学科教学活动进行安全内容渗透,同时以宣传栏、板报、广播,向学生宣传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
(五)做好总结反馈工作,及时把握安全工作重点
(六)主要措施:
1、加强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创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常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设施,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理。
4、加强对校舍安全的检查,重视住宿生的安全问题和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地和设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切实纳入教育初中的轨道,经常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增强安全工作观念,经常利用集会、周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加强行政值班、食堂值班的管理,经常检查、督促要求提高工作责任心。
6、经常检查电器电路,杜绝火灾隐患,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
三、安全工作岗位责任:
(一)组织与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网络。
2.研究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3.制订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师生安全教育制度、学校安全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工作预警和检查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事故预案与应急救护制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二)宣传教育:
1.结合各种集队活动,开展安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2.综合学科教学,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
(三)饮食安全:
1.规范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群体性疾患的发生,特别是营养改善计划制度落实。
2.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确保安全。
3.学校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
4.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学生每天的晨检。
(四)交通安全:
1.禁止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机动车接送学生,并落实相应制度。
2.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学校邀请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五)校舍安全:
1.校舍安全的定期检查,发现危险校舍、建筑物、构筑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限期解决。
2.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六)活动安全:
1、杜绝学生课间奔跑,打闹现象。
2、总务处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教室以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厨房、电教室等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用电,用水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安全隐患。
3、杜绝学生携带刀具,棍棒,爆炸品等物品进入学校。
4、结合安全教育周、119消防日、禁毒宣传教育及放学前“一分钟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
5.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各种集体外出活动,都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预案,确定安全负责人,并上级部门批准。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前,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7.组织学生参加加强集体劳动时,要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并做好劳动保护。
(七)教学安全:
1.经常检查教学场地、器材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
2.禁止病、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体育竞赛和体育课的剧烈活动,做好运动安全保护措施。
3.实验室要加强化学药品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实验指导师要对实验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
4.做好上课期间安全工作,建立班级点名制。严禁教师中途离开教室或放任自流,加强教师安全意识。
5.利用自习课、安全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和不良内容的能力。
(八)师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
1.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心理调适工作,学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开设,努力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九)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等法制教育
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要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
(十)与其他部门协作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
积极参与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清除。对学生进行骑车、消防、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